欢迎光临中国民办教育学生信息网(民教网)!
登录注册
站内搜索:

上海:鼓励以减免房租等方式支持民办托幼机构渡过疫情期

作者:民教网官网 2020-03-18 来源:民教网 浏览:

3月19日,为支持民办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平稳健康发展,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发改委等八部门发布通知,将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民办托幼机构给予一系列支持政策,如鼓励减免房屋租金、给予职工培训费补贴等。

通知指出,民办托幼机构租赁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和行政事业单位自有房屋办学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免租金。租赁集体资产经营用房的可参照执行。鼓励其他各类出租主体减免租金。对间接承租的民办托幼机构,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确保其最终受益。

疫情防控期间,上海市鼓励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民办托幼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降低贷款利率,提高贷款效率。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贷款到期、受疫情影响存在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民办托幼机构,银行结合机构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适当给予贷款展期、延期付息、免收罚息等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对提供小区生学位的民办幼儿园,上海各区根据民办幼儿园提供学位的数量以及本区购买服务的标的,在疫情防控期间统筹支付费用,缓解民办幼儿园的资金困难。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民办托幼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开展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照经备案认可的培训成本的95%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最高不超过600元。

据悉,该通知适用时间自2020年2月至托幼机构开园前(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除外),面向范围为依法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和依法取得托育服务告知书的民办托育机构。


首 页 | 平台介绍 | 资质批文 | 主管单位 | 通知公告 | 客服中心 | 版权声明 | 用户条款

公安局备案号:1101036485号 备案编号:京ICP备01030071 号-1

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信信息大厦D座12层 邮政编码:100005 通信地址:北京市100030-091信箱

主办单位:北京民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指导: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