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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民教网工作简报》第三期

作者:民教网官网 2014-03-31 来源:民教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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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动 态

◆江门市民办学校可申报专项资金

◆西安民办高校教职工养老不再是盲区

◆安徽将对民办高校开展年检 造假学历行为不予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

◆河北首个民办高校本科与国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批

◆全国人大代表:设民办学校发展基金防范风险

◆株洲在编教师在民校兼职扣季度奖金

◆陕西省民办教育发展迅猛特色突出

◆深圳:非户籍生上民办学校也能免费

◆民办教师及配偶、子女可通过积分入户广州

◆广州市民办教育出新规 公校办民校审批一律停止

◆珠海取消民办校长聘任审批制度

◆安徽民校学生将同享学杂费减免和补助政策

◆山东4所民办高校立项建设特色名校

◆教育部:预计今年上重点高校贫困生至少增10%

◆贵阳:公办教师到民校任教保留公办身份

江门市民办学校可申报专项资金

近日,记者从江门市教育局获悉,江门市直17所民办学校将有机会申请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实验室、教育信息化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等方面。目前《江门市市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公布在江门市基础教育信息网上,若有人对办法存有异议,可于3月15日前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教育局联系和反馈。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据市教育局介绍,市财政拟每年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促进江门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为江门市直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使用遵循“促进发展、扶优扶强、鼓励先进、引导投入”的原则。

办法明确规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支持民办学校的实验室、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教育信息化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支持民办学校的科研工作;鼓励和扶持民办学校上等级;此外,专项资金还可用于表彰和奖励为发展江门市直民办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含各级各类民办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职学校、举办者、管理人员、教师等)。具体补助、奖励和资助标准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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