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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二届第三次会员代表会议决议

作者:民教网官网 2019-08-21 来源:民教网 浏览:

为全面学习《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脱钩改革凝聚共识,统一思想,做好基础工作,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于2019年7月12日在京召开了第二届第三次会员代表会议。王佐书会长,民政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协会理事会、监事会负责人,各省级民办教育协会主要负责人,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及部分特邀代表,共计232人出席了会议。

       7月11日晚,换届工作小组会议及会长(扩大)会议首先召开,充分讨论并审议了需提交理事会、会员代表会议决定的各事项,并推选刘林、张杰庭、胡卫、秦和四位同志为常务副会长,为协会脱钩改革和换届工作加强组织力量。

       7月12日上午,会议开幕。王佐书会长在主持讲话中指出,近期国家出台的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及有关民办教育发展的决策部署,对协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所应承担的使命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实施意见精神,将我会改革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行业协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刘林常务副会长在致辞中介绍了召开本次会议的背景、意义和任务,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实施意见精神,为脱钩改革和换届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进一步凝聚共识,打牢共同的思想基础、制度基础和组织基础。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一处副处长徐嫣受廖鸿副局长委托作了题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相关问题的”的专题报告,报告从改革背景、制度设计、脱钩主体、脱钩事项、脱钩进度等五方面系统阐述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的意义、路径和目标,使我会及各地方民办教育协会对脱钩改革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张杰庭常务副会长受王佐书会长委托,向大会作了章程修订说明。他介绍到,提请大会审议的章程修订案是经过协会换届工作小组根据会长会议充分讨论后的决议,在严格按照民政部颁发的《全国性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试行)规定条款的基础上,结合现行政策规定变化和协会发展实际对现行章程进行了逐条审议并做了适当修订后形成的,经过了广泛而又充分的酝酿。

       7月12日下午,大会分四个小组充分学习讨论审议大会文件,并选出代表作交流发言,推选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邹平、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马为大会监票人。

       大会形成决定如下:

       1.坚决拥护《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

       2.大会决定,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于2019年11月召开换届大会,换届与脱钩一并进行,改革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行业协会;

        3.同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换届方案和换届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4.原则同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章程修订案》,个别字句的修改授权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换届工作小组;

        5.同意刘林、张杰庭、胡卫、秦和四位同志为常务副会长;

        6.确定王建国同志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徐绪卿同志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民办教育研究分会理事长,俞建明同志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专修学院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蔺琪同志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7.确定贾伟同志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

        8.确定刘军同志为监事;

        9.同意成立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专家委员会。

        王佐书会长在会议总结中强调,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坚决拥护实施意见,坚决按照有关领导机关的工作部署完成脱钩任务。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把握好政治方向,为推动我会转型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行业协会,做好改革过渡工作。


            附件:1.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二届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决议.pdf

                         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章程(修订稿)(试行).docx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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